[转]版权困惑下,中国音乐产业举步维艰
时间:2010-8-19 1:37:51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
8月的北京骄阳似火,酷热难耐,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郭彪的心却凉到了冰点——根据刚刚汇总的数据统计,我国实体音乐销量(唱片)继续大幅下挫,数字音乐受深层链接等非法网站的制约无法健康发展,唱片公司在广播权和表演权上颗粒无收……
“尽快按照国际惯例修改著作权法,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是拯救音乐产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国际唱片业协会的管理人员及法学专家们共同呼吁。
产业总值不如酒楼收入
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唱片销量与2007年相比,销售额下挫25%,从2.8亿元人民币降至2.14亿元人民币;2009年与 2008年相比,销售额下挫近40%,降至1.3亿元人民币。以现有数据看,2010年唱片销量会下滑得更严重。一个13亿人口大国的音乐产业销售总产值 将不及“湘鄂情”餐饮品牌一年的收入。
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音乐产业的黄金时期,一盘盒带销量几十万张并不稀奇,甚至可过百万张。进入新世纪,CD唱片代替盒带成为音乐市场的主导产品。虽然那时候开始出现盗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销售,但总体状况还算不错。
“在2006年之前,整个音乐产业还是具有相当规模的。全国有制作能力的唱片公司有7000多家,每年有上千首作品出炉,其中能有几十首被大家 熟知。”北京竹书文化公司总裁沈永革说。成立于1996年的竹书文化,前后签约过30多位艺人,比如早期的黑豹乐队、轮回乐队,后期的谢晓东、陈琳、杨 坤。该公司出版过100多张专辑,拥有曲目1000多首。
但2006年之后,数字时代的大行其道,彻底颠覆了传统唱片工业的生产模式和盈利模式。唱片业陷入困顿,发行量逐年递减,市场迅速萎缩。沈永革说,如今国内成规模的唱片公司已日渐稀少。
高风险、低回报的产业现状
据了解,唱片公司的运作首先是从发掘艺人开始的。找到有潜质的艺人后,唱片公司会与其签约,然后对其进行包装,再为其录制唱片。“对艺人的选择是有风险的。”广东孔雀唱片公司总经理陈锦芳告诉记者,一次签下5个歌手,能有一个唱出点名气就很不错了。
录制唱片的第一步就要向词曲作家约词、约曲,然后选择录音棚和录音师进行录音。这两个环节的投入大概是20万元到30万元,不过这个价格还仅限 于非著名的词曲作者和普通制作。第二步是拍两三首音乐录影带(MTV),拍摄制作专辑封面,这至少需要几十万元。之后还要进行媒体宣传,这一步很重要。使 一个不知名的艺人具有一定的媒体知名度,没有几十万元的宣传推广经费很难完成。即便这样,艺人也不一定会红。那就还需再投资,再推广第二首或第三首歌。如 果还不理想,就要考虑出第二张专辑。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又要重走一遍。
唱片市场红火的时候,投资回报率高,唱片公司有创新能力,挣了钱可以继续投入制作新歌。但现在,大量网站为民众提供非法免费下载,买唱片的人少了,唱片公司辛辛苦苦制作的音乐几乎成了免费的午餐,近乎颗粒无收。
据国际唱片业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国数字音乐的盗版率超过90%。目前,国内主要的非法数字音乐传播渠道有深层链接网站(音乐搜索引擎)、直 接侵权的非法音乐网站、P2P网络、各类音乐盒等。从事这类侵权服务的甚至包括一些知名的互联网公司,诸如百度、雅虎、迅雷等。深层链接网站构成了国内非 法盗版数字音乐最重要的传播渠道,这些网站则借助广告的方式从中牟取了巨额利润。
网络免费下载的盛行,致使中国数字音乐的主要构成是无线音乐,这一点与国外有所不同——欧美和日韩等均有成熟发达的合法在线音乐市场。在无线音 乐市场(手机下载等)中,面对强势的移动通讯公司,作为内容提供者的唱片公司很弱势,无平等对话权,具体的下载次数等数据也极不透明,移动通讯公司说多少 是多少,收益远远低于预期,目前仅能获得无线音乐销售收入额的5%甚至更少。
缺失广播权和表演权成短板
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影视业、图书出版业、演出业等都是亮点频现,作为文化创意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产业却在反向而行。
传统音乐产业的利益主要来源于录音制品的实体销售。随着新科技和新媒体的出现,音乐的使用和消费方式发生了转变——从销售唱片到通过有线无线广 播、网络传播,从拷贝音乐光盘到在线收听、免费下载、手机播放,这种转变使得实体唱片销量大幅下滑,音乐产业的传统经营模式已然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在这 种情况下,从2006年以来,唱片制作者、行业组织、法学专家在各种场合呼吁,与国际接轨,尽快修订著作权法,赋予唱片制作者对录音制品的广播权和表演 权,以拯救中国的音乐产业。
国际经验表明,公开表演权和广播权是音乐行业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从全球范围看,“两权”收入在经济不太景气的这两年仍然有可观的增长,2009年增长率达7.6%。但是在我国,录音制作者却无法收取这方面的使用费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多达17项的权利,但录音制作者作为邻接权人仅享有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4项权利,并不享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录音制作者被赋予的广播权和表演权。这些国家包括所有的欧盟国家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以及亚洲、拉丁美洲的大多数国家。而在 很多国家,机械表演权方面的收入对公司盈利与否举足轻重,也决定着本国的唱片业还能否继续创作新的唱片,推出新的艺人。
郭彪从2006年出任国际唱片业协会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以来,就一直在为唱片制作者争取广播权和表演权而奔走呼吁。他认为,电台、电视台、饭 店、餐厅、机场、酒吧等使用录音制品直接或间接帮助其经营,进而营利;作为录音制品的制作者,尽管为此付出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却无法从广播、表演等 方面得到应有的收益,这是极不公平的。
这一现象甚至有可能影响到中国音乐的对外输出。新闻出版总署原副署长于永湛于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尽快修改著作权法,赋予录音制作者 广播权和表演权》的提案。提案中表示,我国的广播电台和播放音乐的场所使用原创音乐和传统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的比例较大,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有利 于鼓励国内原创和保护传统优秀音乐作品,抵御外来不良文化的侵袭。从国际社会看,世界上绝大多数有著作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赋予了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 演权。由于我国著作权法没有赋予录音制作者上述两项权利,也没有加入《罗马公约》,这使我国制作的优秀的音乐产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得不到保护,影响了我国 文化产品“走出去”。
“两权”是救命稻草?
中国音像协会常务副会长王炬说:“我们现在已经听不到很多新创作的优秀歌曲,看不到新的优秀歌手产生,为什么?因为做音乐不赚钱,没有人愿意投资。这样下去,原有的资源终会有耗尽的一天。谁能改变这一切?我们只能求助于修改著作权法。”
今年两会期间,修改著作权法的提案和议案再次被两会代表、委员们提起,陈建功、张抗抗、包明德、黄书元、姜昆等委员和宋鱼水代表,分别向政协和人大提交了《尽快完善著作权法,加快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建设和发展》等提案和议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今认为,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的理由有三个:其一,这种权利设置符合利益分配的公平原则。其二,这种权利设置有利于摆脱我国音乐产业现实困境。其三,这种权利设置符合“邻接权扩张”的国际潮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寿康在多个场合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著作权法应适应新形势,尽早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他认为,音乐产业的发展 需要唱片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盗版的猖獗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致使唱片公司无法从传统的唱片销售中获益。这就意味着录音制作者通过行使复制权和发行 权已经无法获取足够的收益。而在盗版及免费音乐泛滥的当下,出租权更无法为唱片公司谋得收益。通过唱片公司和百度等搜索引擎之间的诉讼也不难看出,由于相 关立法的不完善,唱片公司在探寻如何行使及保护自身的网络传播权的道路上也步履维艰。很显然,目前著作权法赋予的4项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录音制作者和濒临 萎缩的唱片行业。因此,增加录音制作者的权利,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是目前著作权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郭寿康认为,我国现有的500多家电台和电视台,每天都在使用由唱片公司录制的歌曲,赚取大量的广告费,唱片公司却因为著作权法没有赋予广播权 而无法分享其应该得到的利益。大型购物商场、歌舞厅、餐厅、咖啡厅和酒吧等公共场所播放音乐,帮助商家吸引了大量顾客,提高了营业收益,唱片公司却无法从 中分享任何报酬。从长远来看,其必将影响我国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
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在2001年和2010年的两次著作权法修订中都没有成为法律。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周林对此表示, 这是因为一方面广播组织认为,现有的规定不给录音制品制作者费用是可行的,国际公约也允许对这类广播权的保留,实践中通过广播电台播放对录音制品的销售还 起了一定的宣传作用,有很多人都是听着好听才去购买CD,而很多表演者也是通过不断播放其节目而成为明星;另一方面,录音制作者要想在立法中做出增加或修 改,就应该有具体的数字和实例去证明没有广播权和表演权对录音制品的销售的影响,但这项工作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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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虐熊事件闹得纷纷扬扬。后来证实那些骇人的照片是十来年前的。现在究竟虐熊不?没法证实——虽然有人参观了归真堂里的熊,亲眼看见,但有些观却觉得眼见也不能为实。而更多的人则不管他虐熊与否,则直言取熊胆乃是不该,继而说什么野蛮啊,民族啊,落后啊,中医胡扯啊,虐待动物啊,不文明啊,陋习啊等等等等。
如果熊胆不能治病,对人之健康没有益处,那该找方舟子们来打假才是。如果是虐待动物的话,我们先做到不虐待国民,尤其未成年之学生。如果取熊胆落后不文明的话,则不用担心——我们马上就要抛弃一切“落后”的东西奔向西方了——包括落后的传统文化。
国人一百多年前被鬼子打败了,此后那份自卑被逐渐牢牢地锁进骨子里了。外国的一个救熊的组织跑到中国来说你们虐待动物不好。一些国人就觉得对,不好。外国人说吃鱼翅不好。一些海内外的华人就呼吁号召同胞们:改掉吃鱼翅的陋习吧!
都什么啊。北美为什么要禁售鱼翅?因为鲨鱼的数量减少了。不是因为陋习,你不吃鱼翅,鲨鱼也会死于鲨鱼皮。不吃鱼翅,鲨鱼死的就少些,日后会多些,等到多到不行了。乖乖,你就可劲儿的吃去吧。这时,就不陋习了。这时,就文明了——因为外国人说行了。
至于熊胆,也是这么个理。区别在于人家归真堂没杀熊。人家知道熊少。当然,不杀的话,虐待也是不行的。可你怎么证明人家虐待了呢?如果遍地是熊,你还当回事儿不?像加拿大似的见一只不听警察劝告的熊就整死一只。怎么没见到哪个文明人出来说:哎呀,你咋能虐杀熊熊呢?多野蛮啊?多不文明啊?多陋习啊?是不是因为死去的是外国的熊,杀手是外国的警察,所以就文明了呢?
某意,鲨鱼少了,所以不吃鱼翅可以——不能让鲨绝户了。这是个正理儿。但这么简单的事情,一旦扯上了民族性、陋习啊什么的,某就觉得既反感又恶心。这与道德民族性何干?尤其看到某些华人一脸诚恳的劝告,好像吃鱼翅跟吸鸦片一样——低劣而丢人。事实上似乎是政府希望减少鲨鱼的捕捉量,但又不能随便强制立法——以前随便捕随便扒皮随便吃,忽然你说不能捕了怎么让人赞同呢?所以,为了让更多人赞同,就出了这么些个“招数”。
以前说过,所谓“动物保护”都是以人为本的。等到那天人们发现鲨鱼多了些个,把自己喜欢吃的鱼都吃得没多少了,那么人还是会去“适当”捕杀鲨鱼的——如果这就是文明这就是进步,这就是某些国人张牙舞爪所向往的目标的话,那我就只能说一句:胡TM扯。
另外,外国人是以自己国民为本来“保护动物”,某国一些人则喜欢以外国人为本来“保护动物”。深怕被外国人看成野蛮的民族,深怕国家形象受损。岂知,北美专有以猎熊为了的“爱好者”跑到“合法”的地区,合法的猎熊。人家杀熊,不为熊胆,不为自卫,不为一餐,只为一乐。来吧,那些大义凛然的国人们,我们一起向西方的文明和先进不陋的习惯学习吧!
再回到熊胆上。所谓的罪过是虐待动物。我们养了鸡,我们吃鸡蛋,我们吃鸡肉。我们养了猪牛羊,我们扒皮吃肉。我们养了熊……有人说,不行,那是虐待!不,是归真堂养了熊……有人又说,不行,那还是虐待!恩,好吧。我建议,我们不养熊了,不要熊胆了。把所有的熊都送到自由的加拿大,供外国人自由的猎杀吧!
太TM文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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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瞿小松谈中西音乐:传统是时刻在生长的生命
5月6日下午,“中韩暨观察员国家文化艺术界高层学术论坛”进行到音乐舞蹈大会演讲部分,谈起目前的音乐教育,台上的瞿小松突然变得言辞犀利,“我认为中 小学对西方音乐的教育现在最好不要普及,等到中国音乐创作者和理论研究者都能以平等的心态和眼光对待世界音乐的时候,再来做这件事情。”
浓密的络腮胡,宽大的镜片下目光依然犀利,抑扬顿挫地朗诵老子的诗文,只有聊起古琴、南音时,声音才会柔和下来。作为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最活跃和有影响力的作曲家之一,瞿小松在结束了长达10年的海外生活后,上海音乐学院“客座教授”是他目前的第二身份。
“我这段时间特别容易得病,尤其是冬春两季经常感冒,有朋友介绍我去看了一位很知名的老中医。一进理疗室,老中医的助理先做‘望闻问切’的初 诊,一旁的老中医静静地听着,他突然问我,‘你是做什么的?’我说是搞音乐的,他追问具体是搞哪方面音乐,我说主要研究西方音乐,他沉吟了一下,说: ‘喔,你研究的是现代音乐。’我听完笑起来——‘哈,贝多芬是古典音乐的领军人物,舒伯特才算得上现代派的。’老中医不动声色地回答道:‘古典音乐是调整 呼吸,修养身体。’听完后我不说话了。我们学习音乐的人在接受西方音乐时,不假思索地接受了西方人表达情感时恩怨爱恨的强烈情绪,我们接受技巧时也不假思 索地按照西方的审美理念去理解音乐。”
采访中,瞿小松不止一次提到回归传统的音乐理念。“在中国传统音乐中,有一种西方音乐里见不到的像古琴、昆曲这样的音乐。比如古琴,伴着清泉、鸟鸣,一个人独奏空山,那种似有似无的境界是弹琴人与自然相融之时,音乐已化入非时空。”
瞿小松最近在读《牡丹亭》:“我有一个比较深的感受,莎士比亚是用鲜血、暴力和死亡来推动他的戏剧;而与莎翁生活在同一时期的汤显祖,在《牡丹 亭》里,爱把杜丽娘从生带到死,又从死带到生,极其细腻极其投入又有所节制,这样的音乐在西方确实很难听到。再比如听南音,一样没有火气,不暴力。我本人 是受西方音乐训练出来的,我感觉我很缺失这种包容和宗教感。像唢呐、琵琶这些乐器是从中东传入中国的,都为我所用,再如敦煌壁画,现在没有谁会说这不是中 国的国粹,但其实最早的画法也是从国外传入的,中华民族一个最了不起的性格就是包容、宽容。”
这位受西方音乐训练出来的佼佼者说:“我个人认为,过去我们在音乐学院学的东西跳不出欧洲300年古典音乐传统意义上的作曲家的概念,也就是说 过去我们的音乐创作到演出都是通过作曲家、指挥家和演奏家一步步完成的。但是从全球文化的角度看,欧洲的文化只是很小一部分,300年音乐历史只是一段, 事实上欧洲音乐以外的音乐天地大开。”
瞿小松在日本参加过一个现代音乐节,“听日本雅乐时,我大受启发,音乐很闲很自由,而自由在西方音乐里被精确谋杀了;乐队很壮观但乐手很静,因为心是平静的,每一秒都是专注的,这样的心态、状态是学西方音乐的人所缺乏的。”
“我有个体会:我们对我们所生长的国度里的传统知识了解太少了,好在这个传统是一个时刻在生长的生命,也是一条不断吸纳的大河,好好把这些传统学习一下,这是现代匆忙和挤压中可以滋养的东西。”
曹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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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课本打算编几首某自己的歌,结果因为TUNING问题不得不放下。某歌都是五声音阶,都是纯律来的,很多音都唱在钢琴的半音之间,而某只有吉他键盘可用。当不平均律遇上十二平均律……这就是某家多年来一直被困扰的难题。解决之道该是用弓弦和拉弦乐器来配,然,某的不会。还得找会拉纯正五声音阶的才行……眼前不禁一时黯然。
KONG AUDIO应该把插件做成能直接转中国五声音阶的功能来。比如,C商、D商、D#宫等等就好了。便于演唱。反正,一般来说中国歌是不需要转调的。需要转调的话再调成十二平均律就好了。得空写封信问问去。
非常想搞懂中国的乐制问题,尤其是解放后的乐制改革的具体细节为何。死活查不到。为什么没有一本专门讲述中国各种戏曲音阶异同的书呢?最简单的,京剧采用的是什么音阶?与当下十二平均律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作为地方戏曲的粤剧对此研究颇为清楚,而国粹京剧居然就找不到呢?还是干脆就没有啊?
发现很多文章都引用王光祁的话。王氏之研究乃是上个世纪初的成果了——一九三六王光祁便去世了。我不禁疑惑着:莫非而今中国对自身音乐的研究还不如或者只停留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
读王光祁的《中国音乐史》,里面提到朱载堉之十二平均律。谓:比利时皇家乐器博物馆长声学家马绒(M.D. Mahillon)于一八九零对朱之理论进行过实验证明其准确性。不过,只验证了三个音。而王氏自己因为财力有限,无法亲自制管实验。于是其“甚望国内同志能依照朱氏律管长度及直径制造十二正律,然后再在风琴之上加以比较。”(王光祁,《中国音乐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页六十。)如今多少年过去了。到网上查朱载堉十二平均律的话,只能查到那个“十九世纪的欧洲人”的验证。其后无人矣。真可怕。
国人若想了解西方音乐,根本不用去看德意法英之原著,甚至连译著都不用——某国有大量的中文著作可供参考学习。而某若想学习了解中国音乐,则需看外国人写的书才行。如,瑞典人林西莉(Cecilia Lindqvist)所著之《古琴》中译版。里面详细的介绍了古琴——这个国人基本已经不听不懂不怎么弹的最古老的乐器之一——各方面的知识。甚至包括了如何读工尺谱——这个在大陆近乎失传的记谱法。需要注意的是这本书本是为了向外国人介绍古琴及中国文化的。反而到了中国给某扫了盲。阅罢,某只想说:这本书该让国人从事民族音乐的人羞愧死——我们的文化,我们的宝藏,却是别人去珍惜去整理保存并普及。
真不明白中国自己的研究人员与从业者都在做些什么呢?
现下看来,中国传统的音乐研究及音乐改革根本就只有一个开始而已。糟糕的是很多人都以为已经结束了。所以,现在的“中国音乐”就是真正的中国音乐了。传统的则都是元素。用西方古典音乐的传承下来的方法为主,加上中国的元素——这就是改革过的中国音乐了!OH!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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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武道狂之诗》,忽然意识到生活中认识的同龄人里练过武的人是很少的。练得好的就几乎没有了。按说青春期的少年都多 少会有些尚武精神的——武侠小说或武侠电影看多了的尤甚。然而,如今的武侠电影差不多只有武没什么侠了。所谓武侠精神荡然。武侠小说还是金庸古龙等几位。 虽然现在有乔靖夫的《武道狂之诗》,但好的作品还是少。武侠精神还是荡然。
最近在想,中国当下的流行音乐到底有何等的精神何等的情怀呢?某国总在追求摇滚精神。可什么是摇滚精神呢?音乐是要传递信息的。精神,价值观,思想,情感都可以传达。某国大部分音乐除了情感,其他的都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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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方舟子
若以“方舟子疯狗”为关键字去GOOGLE的话,能找到很多骂方舟子的文章。对此,我表示惊讶。此前某尚以为没人回骂方舟子呢。原来是关键字打错了——加上疯狗二字就对了。
方舟子诬陷韩寒一事将某国人之诡变精神发挥到淋漓尽至。方舟子固然知道自己在撒谎在诬陷韩寒——他很清楚他的那套学术质疑的理论是胡扯。难得的是,他没有对此作为表示丝毫的不安与愧疚。谣言依旧在他口中跑出来。作为一个人能够如此,谈鸟品格谈鸟道德谈鸟精神。难得的是,方之下流无耻之胡扯愣让一些人觉得:还是挺有道理的!方舟子自己都不信的谣言,居然有那老些人信了!
顺带一说,方舟子要是相信自己对韩寒的诬陷之言,他便不是疯狗,而是神经病了。但是,从他觉得自己媳妇以前的抄袭不算抄袭,别人以前的抄袭是造假来看,他精神没问题——很清楚内外有别。
此前,某所困惑的是:中国的科普水平需要何等的低下,才需要方舟子这种不务正业的二把刀来普及科学知识?以至于可以将其奉为不可或缺的“科普教父”?现在看来,根本不是科学认知水平低不低的问题,而是基本的判断是非之能力有没有的问题。所以,方舟子的各种胡扯与造谣才能兴风作浪。中国的大学生越来越多,有文化的人却正好相反。
看易中天撰文和稀泥。说什么方舟子是有权利质疑的,但要注意质疑的界限云云。看得某心里窜火:MD!偌大个中国所谓正义道德君子都TM去哪儿了?!堂堂一个学者教授连句真话都不敢直说!方舟子那叫质疑吗?方舟子疯了,你易中天脑袋也进水了,质疑和诬陷都搞不清楚?那你怎么品的三国啊?你老怕什么方舟子呢?你不怕方舟子,你何必说那两不得罪的骑墙之言呢?
有人说,方舟子造谣韩寒不过是被放大了的芝麻小事而已。就是这等小事,都没几个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要有大事,还能指望什么?!况且,方舟子是在开中国历代诬陷文人手段之先河。此例一开,方舟子堪比秦桧之“莫须有”了。肯定会有一些人会想:方舟子那么大的腕儿都能不要良心不要脸,我们还要道德廉耻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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